開荒宣教精神與基督徒個人主義
一.綜論
十九世紀之來華宣教士,多是三十與六十年代英、美復興運動所結的果子。他們願意犧牲一切,為著福音的緣故,被差遣至福音未傳到的國家。他們這種獻身精神,帶著一種獨立的個人主義心態。華人基督徒多從西教士身上學了這種獨立生存的「開荒牛」思維方式。踏入二十世紀,華人宣教士也為著福音的緣故犧牲了一切,獨自去偏僻的地區傳揚真道。這種宣教精神在今天「第三世界宣教時代」,正在不斷伸延下去。
這種開荒精神,值得敬佩的是:教會著重宣教事工,及個人與主的活潑靈命。不過,負面的影響是:「開荒牛」往往不善於與其他同工或其他差會合作,宣教事工不知不覺地帶上了「地盤主義」的色彩。
二.個人主義,西方教會傳統?
這種個人犧牲精神,與順服大使命有密切關係。從司提反、使徒保羅,到中世紀的修道士、聖徒把福音帶到西歐、北歐及亞洲。現代宣教士都跟隨這二千年的傳統。
十六世紀,馬丁‧路德(Martin Luther)呼籲罪人直接來到神面前,面對基督十架,接受因信稱義的恩典。人到十架面前,罪的重擔得脫落,在神面前委身為主而活,從此以後凡事榮神益人。宗教改革之後,英國的清教徒運動也呼籲人不斷地自省、悔改、為罪憂傷、立志順服神的律法。不過,清教徒的屬靈神學與當代西方個人主義大不相同:清教徒的異象,乃在建立與神立約、守約,及彼此立約的教會。他們中間一部份人移民至北美洲(1620,1630年),在新大陸建立「山上的城」(參太五14)。清教徒的「聖約神學」將個人與群體(教會)放在主耶穌的主權下。
清教徒屬靈神學影響了十八世紀德國的敬虔主義。敬虔主義看見德國教會之死沉現象,因此組織了查經禱告聚會,重新強調個人與神的關係。他們也建立了自己的社團。不過,經過了十九世紀〔如凱錫克(Keswick)運動等〕,敬虔主義傳到中國時,多注重個人靈命,少注重團體之建立。
三. 個人主義,歷史(世俗)的影響
教會內的個人主義,也受到歷史和社會的影響。美國人在一七七六年革命成功後,紛紛到(當時的)西部開荒。一七五O至一八五O年間,衛理公會和浸信會在美國的人數劇增(相對之下,公理會與長老會之增長緩慢),與當時的開荒精神不無關係。衛理公會與浸信會強調個人的屬靈經歷,及自立、自治的教會(或團契)。美國歷史學家注意到,美國人有一種個人主義及實用主義的性格,這與他們所居住的「待開發之土地」(the virgin soil)有密切關係。
開發者從東岸移居到西部(即今天美國之中西部與南部),建立新的家園、市鎮、教會、學校;十九世紀,一種溫和、親切的「鄉土文化」被建立起來了。宣教士就是從這個「鄉土文化」被差至十九世紀中國的「鄉土」社會去開荒!不幸地,兩種「鄉土文化」相遇時,因著種種的誤會而產生衝突,至今誤會仍未完全消除。
四.十九世紀中國基督徒之個人主義
〈天津條約〉(1858)、〈北京條約〉(1860)之後,基督教的宣教士開始向中國內陸傳教。他們所面對的,是一種敵視西方、狹窄的民族主義心態:當時最反對宣教士的就是士大夫與官紳之輩。宣教士最初所結的果子,自然就是與他們接觸最頻密之人士:他們的用人、廚子、祕書、翻譯員、中文老師等,還有他們醫療或教育(辦學)宣教的受惠者。這些人信了基督,很多被家人趕了出來,《暗室之后》蔡蘇娟女士是著名的例子。早期華人信徒被情勢所迫,自然成為強烈個人主義、獨立的宣教士。
中國的官紳對這批早期信主的基督徒十分蔑視,稱他們為「二毛子」,認為他們是「洋鬼子」的走狗。因此第一批的中國牧師與傳道人作出了極大的犧牲。
感謝神,無論環境多麼惡劣,福音總被傳開了。二十世紀初,華人信徒組織了宣教隊,往內地及南洋傳福音;三十年代的伯特利佈道團尤為著名。中國內地福音的需要自然要求宣教士作出極大的犧牲。
一九五O年之後,在西方、現代處境長大的海外華人信徒,學會了新一代的「個人主義」:第一代信徒多是透過學生工作、基督教學校、或青年福音工作接觸福音而信主的。現代西方之青年佈道法,多注重個人生命的意義,及個人決志信主之重要性。相對之下,全家歸主之福音策略不大發達。隨著後現代的來臨,家庭瓦解,人心破碎,向「個人」傳福音之需要日益迫切。群體之建立愈來愈顯得困難。
五.二十一世紀之基督徒個人主義
今天,華人教會已差派出數百位跨越文化的宣教士,在「10/40之窗」開荒、植堂。二十一世紀的「個人主義」又會帶上怎樣的色彩?
我們必須繼續犧牲一切,不顧代價地,將「X一代」與「Y一代」的後現代人帶到基督面前;在「未得之地」更需如此。今天的宣教士尤需要長期作戰的毅力,走當走的路,打美好的仗,至終忠心。為主捨己的精神,必須在二十一世紀傳下去!
不過,二十一世紀的宣教士同時要建立團隊合作的精神。今天,無論是西方教會或海外華人教會,上一代教會與宣教領袖都已到退休年齡,我們正在渡過一個漫長的「領袖轉型時期」。接班人是誰?他們會活出怎樣的團隊精神?這是普世教會拭目以待的。
中年的華人領袖能作青年(X一代)領袖的好榜樣,活出彼此坦誠、支持、幫助的事工形式嗎?
我們極需學習在主面前承認自己的軟弱和罪過。我們需學習作「透明人」,承認自己的成聖工夫尚未完全。X一代的青年同工,知道上一代的領袖不是完全無罪的!他們不會再接受「完全」領袖的神話。他們要看見的,是上一代領袖的掙扎、跌倒、再起來,他們要看見神的恩典在軟弱人中是夠用的;他們要看見上一代不斷地長進再長進;事奉,再事奉。
這種不斷的長進是需要別人扶持的──可能是華人,西方或第三世界的主內同工。
十多年前,蔡元雲醫生在《吶喊》雜誌中提出了心中的呼喊,「我需要弟兄!」這不是二十一世紀教會主人翁(即今天之青年信徒)的渴求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