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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pic of the weeks (19 October 2008)

救恩計畫三要點

 

  

呂沛淵博士"救恩計畫 "

救恩計畫

    當亞當背叛神,犯罪墮落之後,他與其後裔全人類成為背約的子民,落在「行為之約」(或稱「創造之約」)的咒詛刑罰中。罪人無法藉此約得生命,所以,神因祂愛我們的大愛,以豐富的恩典憐憫,安排了「救恩計畫 Plan of Salvation」,設立「恩典之約 Covenant of Grace」(或稱「新造之約 Covenant of New Creation」。神以此聖約將生命與拯救,藉主耶穌基督白白賜給罪人,要他們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。

救恩計畫三要點

    聖經清楚啟示:神是按照祂自己的旨意計畫行作萬事(弗一11),所以,神拯救人,是按照祂預定的旨意計畫,並非在人墮落之後臨時起意,想出補救的辦法;換言之,神的救恩計畫是在祂永恆的旨意中,乃是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萬古之先,就已安排定意(弗一411提後一9)。

        聖經的基礎

主耶穌基督在福音書裡常見證說:祂受聖父差遣降世,使命是完成救恩計畫,實現救恩應許,拯救失喪之子民(約五19-3038-40十七3-12)。約翰福音十七章以弗所書一章,與羅馬書八章,都詳細說明此救恩計畫是三一真神的計畫與工作:聖父的美意預定安排;聖子成為救恩的中保,順服聖父的旨意,領受聖父所賜的應許,完成十架救贖,與屬祂的子民合一;聖靈將此救贖大恩,實施在子民的生命處境裡。

神為我們所預備的「救恩計畫」是如此豐富奇妙,真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(林前二6-9)。聖經強調此「救恩計畫」有三要點

「永恆性」

救恩計畫是父神在永恆裡預定的:聖子主耶穌按父神的定旨先見,道成肉身臨世,被交與人,死於十架;這乃是成就父神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(徒二2328)。此永恆的救恩計畫之中心,是主基督的寶血救贖;這是在創世以前就定規,在這末世才為我們顯現(彼前一2, 19-20來十5-10);我們的名字,在創世以前就被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(啟十三8),此即顯明「救恩計畫」的永恆性。

「主權性」

救恩計畫是神的主權旨意,神並無義務要拯救罪人(神並不救拔天使,來二16);這完全是父神的美意,並無任何外在因素,迫使神必須拯救人類。神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(提後一9);我們得救,不是因著我們自己,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(弗二8);神因祂愛我們的大愛,就按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(弗一54-5羅八28-3911)。

「目的」

救恩計畫的目的是要使我們成為聖潔:父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,是要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(弗一4);那召我們的既是聖潔,所以我們也要聖潔;祂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的光明(彼前一15-169);因此,我們是同蒙天召的聖潔選民,基督徒被稱為「聖徒」(來三1西三12;見保羅各書信的開頭稱呼)。我們基督徒生活,從「稱為義」的起點到「得榮耀」的終點,皆是離不開「聖潔」;我們得救贖成聖潔的最終目的,乃是要恢復神的形像,成為主耶穌基督的模樣,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(羅八28-30林後三18弗一6, 1224)。

        總而言之,救恩計畫是包括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,即在主基督裡得著的基業(弗一3, 11);包括神美意預定的萬事,萬事互相效力,叫被召的人得益(羅八28);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,要照所安排的救恩計畫,在基督裡同歸於一(弗一9-10),使基督為教會作萬有之首(弗一15-23)。

Excerpts from Luke Lu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I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