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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pic of the weeks (19 October 2008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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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恩計畫三要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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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恩計畫 當亞當背叛神,犯罪墮落之後,他與其後裔全人類成為背約的子民,落在「行為之約」(或稱「創造之約」)的咒詛刑罰中。罪人無法藉此約得生命,所以,神因祂愛我們的大愛,以豐富的恩典憐憫,安排了「救恩計畫 Plan of Salvation」,設立「恩典之約 Covenant of Grace」(或稱「新造之約 Covenant of New Creation」。神以此聖約將生命與拯救,藉主耶穌基督白白賜給罪人,要他們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。 救恩計畫三要點 聖經清楚啟示:神是按照祂自己的旨意計畫行作萬事(弗一11),所以,神拯救人,是按照祂預定的旨意計畫,並非在人墮落之後臨時起意,想出補救的辦法;換言之,神的救恩計畫是在祂永恆的旨意中,乃是在創立世界以前,在萬古之先,就已安排定意(弗一4;三11;提後一9)。 聖經的基礎 主耶穌基督在福音書裡常見證說:祂受聖父差遣降世,使命是完成救恩計畫,實現救恩應許,拯救失喪之子民(約五19-30;六38-40;十七3-12)。約翰福音十七章,以弗所書一章,與羅馬書八章,都詳細說明此救恩計畫是三一真神的計畫與工作:聖父的美意預定安排;聖子成為救恩的中保,順服聖父的旨意,領受聖父所賜的應許,完成十架救贖,與屬祂的子民合一;聖靈將此救贖大恩,實施在子民的生命處境裡。 神為我們所預備的「救恩計畫」是如此豐富奇妙,真是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(林前二6-9)。聖經強調此「救恩計畫」有三要點:
總而言之,救恩計畫是包括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,即在主基督裡得著的基業(弗一3, 11);包括神美意預定的萬事,萬事互相效力,叫被召的人得益(羅八28);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,要照所安排的救恩計畫,在基督裡同歸於一(弗一9-10),使基督為教會作萬有之首(弗一15-23)。 Excerpts from Luke Lu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II |